公路死亡车祸发生率居高不下令本会感到震惊。我们呼吁政府对罔顾交通安全法律而可能造成死亡事故者严加惩罚,包括处以刑事惩罚。
所有车辆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而且务必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因有缺陷、劣等或磨损的部件造成的车祸降至最低或或完全消除。
每个佳节假期,我们的报纸满是死亡车祸的新闻。如果造成这些车祸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许多车祸就不会发生了。因此,本会非常关注,而且感到伤心,开斋节假期还没开始就发生了很多车祸死亡事故。
6月3日,南北大道第142.2公里靠近柔佛巴莪出口处,长途巴士和两辆罗厘碰撞,造成巴士司机和前排两位乘客死亡。同一天,在砂劳越达岛-民都鲁公路第52公里处发生涉及3辆车的车祸,造成3人死亡。
这些人命丧亡,是发生在5月31日凌晨一辆双层巴士在南北大道第149.4公里处起火燃烧事件之后。幸好这辆巴士的司机和13位已睡着的乘客都逃出生天。
2013年8月21日在云顶高原发生巴士撞入深谷,造成37人死亡。这起巴士车祸对我们是严重的提醒:我们必须加强执法,提高人民对公路安全的认识。
就在这最近期间,本田汽车公司也在6月3日证实,3天前发生的一宗车祸,车子的高田安全气囊的充气发生器破裂,造成死亡事故。事故和这种问题气囊可能弹出致命的金属碎片有关。这是它在全世界造成的第23宗死亡事故,也是本国的第5宗死亡事故。
监督道路维修部门必须保证公路一直维持良好的情况,使路面对车轮的附着力和抓着力良好,方便顺畅行驶。据报告说,重型车辆高速行驶是公路破坏的主要原因,如出现坑洞,可引发车祸。
我们也不可忽略摩托骑士面对很大的危险。在今年2月9日至23日,即华人新年期间进行的“安全行动12”,死亡人数最多的就是摩托骑士。这期间有208人死于车祸的报告,其中150人是摩托骑士。据当时报道,副总警长丹斯里诺拉昔说,死亡人数排第二的是车主,有46人死亡;接下来顺序为行人(13人死亡)、罗厘司机(5人死亡)、客货车使用者(5人死亡)、脚车骑士和巴士(1人死亡)和其他公路使用者(5人死亡)。
事实说明,只发传票给违规者不能有效地减少交通违法事件。政府必须赶快打破陈规来处理这个问题。政府必须直接了当地惩罚违反交通法者;不要管它是否讨好人民,只要能制止犯法和挽救生命就好。目前实行罚款的方法已证明得不到所要的效果。
新的措施要包括对超速驾驶者强制判刑,要他们在公众监督下做社区或社会工作,如打扫公众场所,包括扫街和洗厕所,为期不少过一周。必须要他们穿上特别的外套,让公众知道他们是违反交通法受罚者。这种强迫做社区服务的惩罚形式,在新加坡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它的《劳动改造法令》政策对制止乱丢垃圾有很好的效果。
其实是当局没动用现有法律,如判处监禁,严惩鲁莽驾驶者。例如,《1987年公路交通法令》第42条就是对付“鲁莽和危险驾驶”的。任何开车速度和开车方式对公众有危险的鲁莽开车者可被控上法庭;如被定罪可判坐牢最高5年和罚款5千元到1万5千元之间。本会呼吁政府动用这条法律,对付任何在开车态度上,如开快车、紧跟前车和危险超车等,可能造成死亡事故的违法者。
我国公路死亡事故的情况已严重到如威胁生命的癌症。任何人都可能受害。实际上每一个在路上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但它和癌症不同,发生了死亡车祸是没得医的。
不幸的是,我国人民对这个已到了严重的情况还不以为意。我们大多数人对这个问题冷漠,对死于公路意外者毫无感觉,视他们如蚊子而已。由于这些违法者开车不顾一切地横冲直撞,把自己和他人置于死亡的危险。这种危险,在我们自己或亲人使用公路时是明显的,可悲的是我们却处之淡然。
2018年6月8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