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自然之友(SAM)对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长西维尔撤除彭亨铝土矿开采暂禁令,并从4月1日恢复开采活动深表震惊。
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负责采矿的相关法律,包括铝土矿,但它没有权限和权力针对环境冲击进行立法,如采矿活动,它是隶属于能源、科学、技术、环境和气候变化部去执行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
有关铝土矿暂禁令是由马来西亚前朝环境部长拿督斯里万祖乃迪,在3年前针对相关开采活动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积存的污染物外泄和染污水源、道路、河流和海岸,并令周边社区,包括渔民深受影响,而下令执行。
明显的,水土天然资源部已罔顾环境课题,没有咨询当地受影响社区和环境组织,而附顺铝土业者。
我们也深感怀疑,他的决定是否已向真正的执行机构,能源、科学、技术、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针对环境课题进行咨询。
我们呼吁部长绝莫撤除铝土矿禁令,因为这样做并没有合理原因,它对环境措施与控制也缺乏解释,同时也没有说明如何避免污染事件继续发生。
业者采矿所得盈利不能放在环境与人民的健康之上。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环境和公众代价也必需在考虑之内,我们遗憾部长已罔顾这些,而将业者的利益看得比公众利益更加重要。
2019年2月19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