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管令期间的学生巴士、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收费问题

槟城消费人协会促请政府认真检讨所有在行管期施行的措施,检查是否还有哪些领域的问题没解决。其中一个未解决问题的领域是幼儿园和托儿所经营者面临的问题。

幼儿园和托儿所经营者已要求家长交费,有的甚至把孩子的餐点费也计算在内,尽管行管令在3月18日已开始实施行。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学生巴士,经营者要求学生付月费。家长也不知如何处理,因为对这期间无法提供的服务的收费问题,政府没有提出明确的标准。

高级部长(跨部门安全事务)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最近说过,“(学生巴士)经营者没提供的服务就不应该索取费用”。他也应该处理同样的,关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重要问题。槟消协认为,既然情况相同,家长就不应该为未提供的服务付费。交通部长必须对此事发布公开声明,这样比他要在近期发指示给学生巴士经营者更妥当。

其实槟消协在接到家长投诉后,早在4月初就提出这个问题,但是完全没有反应。我们应该充分关注这事,因为它影响的,除了家长,还有全国的6,111所(2018年记录)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仅半岛就有的16,861辆注册学生巴士和它们的10,496位经营者,他们都急于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重申,我们的立场是幼儿园、托儿所和学生巴士经营者不应收取行管期内的任何费用,主要是因为他们在这期间没提供任何服务。现在政府有责任对这种收费作出毫不含糊的宣布。政府也应该同时提供救济金给学生巴士、幼儿园和托儿所经营者,因为他们的收入都受到了行管令的影响。

 

2020年5月12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