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促请关税局和警方在全国加强取缔走私和贩卖爆竹烟花。
今年6月开斋节,本会曾提醒当局,爆竹烟花虽然被禁,但到处售卖,情况猖獗。当局也取获大量这种违禁品。根据我们的调查,即使是节前最后几天,我们还发现同样的爆竹烟花还在公开卖,甚至还用手机促销,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发送价目表。
本会一直呼吁当局严惩违法者,包括判坐牢超过20年。我们相信,加大执法就能扼制违禁品走私,阻止我们货币流失。
今年5月,吉兰丹关税局执法官员就搜获价值151,160令吉的爆竹烟花和逮捕了有关罗厘司机。如果这单走私成功,那些买这些爆竹烟花者便触犯了《1957年爆炸物法令》,而关税局则损失了98,254令吉税收。
爆竹烟花的走私、分销和售卖一直在发生,而且有增无减。这只有严格执法,再加上人民合作不买违禁品,才能制止。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4(2)条款,任何人被发现制造、拥有、或进口爆竹烟花,可被判坐牢不少过5年,或罚款10,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这种公然违反走私、分销和售卖爆竹烟花禁令的行为,说明违法者不把法律当回事。
因此,应修订有关法律,增加以下条文:
- 强制性判走私者坐牢以及没收他的资产和财产;
- 没收和拍卖载违禁品的车辆,所得归国库。
人民公开和自由放纵地玩危险的爆竹烟花,这说明警方也无能去阻止他们。警方应坚决对付放爆竹烟花者。卖或玩爆竹烟花,若被抓到,就应判以重罚和坐牢。儿童玩爆竹烟花被抓到,其父母应受惩罚。
爆竹烟花除了严重妨碍公众,也可能成为火患的祸首。儿童玩爆竹烟花最容易受伤害。燃放爆竹烟花也曾造成人命和财物损失。此外,还有人从爆竹烟花里取出炸药来自制爆竹,结果酿成悲剧。
最近,不只节日才放爆竹,连出殡、婚礼和生日会也放爆竹。只有加紧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走私和售卖这些违禁品。
由于屠妖节即将来临,本会呼吁当局更常和更严格执法。玩爆竹烟花等于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下子烧掉。
2018年10月29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