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自然之友(SAM)反对吉兰丹州修改发展规划,它除了违反国家实体结构等发展计划,也导致原有敏感区域不再被列为吉兰丹州环境敏感地区。
没有保护环境敏感地带,具有开发或采矿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巨大风险,导致林地被铲除,而丧失野生动物栖息地。损失森林和生态系统,影响原住民和当地社区,甚至导致频繁的山洪和泥石流。
自然之友建议丹州政府将1984 年国家林业法(适用)(第 313 号法案)保护下的原有森林保留地和林区,颁布和保留为受到保护的1级和2级环境敏感区域。
同时建议丹州政府相关部门保留和保育森林保留地,特别是将国家公园保留为1级环境敏感区。
此外,该组织也建议州政府执法机关根据林业法(第313号法案)第7条或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62(1) 条,颁布、保留和保育州政府所有森林保留地和公共用途土地储备(休闲防护林)。
这些措施符合联邦政府实现半岛森林保留地面积达到500万公顷的目标,同时全国州政府都有职责保护和扩大森林保留区。
自然之友认为丹州政府应尊重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与其部门,针对修改发展规划而发给丹州大臣的信件。
自然之友呼吁州政府马上撤销这项修改,以免该州宝贵的环境敏感地区被贸然撤除。
大马自然之友主席
米娜丝拉曼
2023年11月10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