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C型肝炎药发出政府使用执照应予赞扬

本会赞扬政府决定发出政府使用执照进口治C型肝炎的药品,这可以使其价格降到最低,使我国百万感染C型肝炎病毒者得到治疗。

据许多报道和可靠消息,内阁是在2017年8月4日作出这个决定。

政府决定发出政府使用执照,是按《马来西亚专利法令》第84条款来解决专利壁垒造成的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是完全合法的,同时也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尤其是它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C型肝炎病毒是我国也是国际上关注的重大问题。它很容易传染,是主要的致命疾病之一,全世界每年有40万人死于此病。

估计我国有2.5%成人(约50万人)感染C型肝炎。还有很多人可能受传染,因为多数受C型肝炎病毒感染者都不知道已受感染,到了知道时,已是严重的肝病、或肝衰竭、或肝癌。

联合国大会在认识到肝炎病毒会严重影响大众健康之后,把它列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呼吁国际社会采取专门的行动来抵抗病毒性肝炎。

2016年5月举行的世界卫生大会,接受了第一个《关于病毒性肝炎的2016-2021全球卫生策略》,提出要在2030年消灭病毒性肝炎的目标,使它不再成为大众卫生的问题。

直到最近,治疗C型肝炎是用聚乙二醇干扰素和利巴韦林为主,每周注射一次,为期24至48周。这种疗法效果不显著,而且有危害性命的副作用。

直接抗病毒口服药的出现完全改变了它的治疗方法。这种药的治愈率超过90%;治疗时间比较短,而且有很好的服用安全纪录。总之,C型肝炎现在可用简单的和比较安全的口服药治好。

但是它的价格太高,因此,在我国,除了极少数人外,一般人民都难于用上这些抗病毒新药。

在2017年7月,有新闻报道说,马来亚大学的C型肝炎专家说,每一病人的完整疗程费用可能高达30万元。

药品价格太高,是因为跨国制药公司对这些抗病毒药拥有垄断的专利权,尤其是索氟布韦,这是所有治疗C型肝炎药物的主要成分。这一垄断和不可持续的价格,牺牲了千万人的健康和性命,简直是不能接受的。

我们很高兴政府决定发出政府执照,使政府能赶快找到仿效药公司供应治疗C型肝炎的药品。政府使用执照就如强制性执照,批准卖某专利药品的仿效药。没这个执照,就得只卖专利生产的药品。

我国卫生部和在日内瓦的一个非官方组织,即被忽略的疾病的药物研发组织,共同合作在我国进行对C型肝炎药物的临床试验。按这个计划,政府是希望能够把埃及生产的两种仿效药合成一种复方药,使每个病人的治疗费能降低到一千元。但是,要这个计划成功,政府还需要对索氟布韦发出政府使用执照,这就是为什么政府做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

据媒体最近报道,索氟布韦发明人美国吉利德公司,现在有意让一些国家,包括我国,参加它的发照计划,允许这些国家售卖一些索氟布韦仿效药。

为什么这家公司拖了这么多年才让我国参加它的发照计划,政府的发照决定是原因之一。

但是政府决定对索氟布韦发出政府使用执照是势在必行,因为吉利德公司的执照计划,对我国能否进口或生产仿效药有限制,而且还有其他因素,限制我国选择与哪些仿效药公司合作的自由。

发出了政府使用执照,政府就有最大的自由来制定政策,决定复方药物、价格和选择合作的公司与机构。

因此,如政府既能有政府使用执照,又得到吉利德公司接受为它的执照计划的一员,那对我国的消费人和病人是最好的。两者可并存,可让我国有最大的政策上的选择。

在其他国家,当在计划发出或已发出强制性执照或政府使用执照时,有报告说,拥有专利权的公司,或它们的政府,会向这些国家施压,不可发出执照或实行这些措施。本会恳切希望它们不会向我国施压。其实,我国做出有利大众健康的措施应得到全世界赞扬。

我国政府发出政府使用执照,不只在国内和国际上是合法的,而且也符合有里程碑意义的2001年世贸组织部长宣言。这个宣言是针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大众健康而发表的,它促请发展中国家“坚持他们有权力充分使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条款,去保护大众健康,尤其是要让全体人民获得药品。”

对全国百万人民,这是期待了很久的突破,尤其是那些有C型肝炎病患的家庭,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

要实现这事,政府必须勇敢地尽快行动:

  1. 我们促请政府立刻对索氟布韦发出政府使用执照,然后赶快进口这一急切需要的药品,使全国医院和诊所都能用上。
  2. 卫生部应研究可以和索氟布韦结合使用的其他C型肝炎药物,同时把禁止廉价售卖药品的限制消除掉。
  3. 卫生部也应该完成和被忽略的疾病的药物研发组织合作的临床试验,而且要继续合作下去,制造一种适合的复方药,价格就如原定的,每个病人的治疗费不超过一千元。

 

2017年9月8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