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政府成立调查委员会追查河流,包括国内集水区被污染的根本原因。
该委员会必须提出建议,一劳永逸的解决河流长期被污染的问题。
委员会必须调查的课题包括:
• 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体系去保护河流与它们的资源。
• 法律是否获得有效执行。
• 确知和修复州/联邦政府在管理河流上的关系与问题。
• 审视统管问题,例如是否必须由一个机构负责管辖河流和赋予执法权。
• 公众和公共领域的贪污习惯,为抛丢废物到河流与水体提供机会。
我们呼吁政府避免临时性措施,这种委员会从未解决溃烂性的问题。当危机发生了,必须有整体性的解决方案,各种毫不管用的承诺,都不能产生实际和有效的结果。
眼前的情况很严重,根据2017年马来西亚环境素质报告,在受到监督的477条河流中,只有219条(46巴仙)被归类为“清洁”;207条(43巴仙)河流受到“轻微污染”;51条(11巴仙)“已被污染”。可是,在2019年的报告中,马来西亚却有25条“死”河。在这些“死河”当中,有16条在柔佛,5条在雪兰莪,3条在槟城以及1条在马六甲。
工厂、修车厂、住宅区、动物养殖场和农田排污,是河流污染的主要根源。截至2019年9月,雪兰莪部分地区曾经由于雪兰莪河受到污染而面临4次食水断供。今年再次发生事故,由于河流被工厂污染,吉隆坡和雪兰莪断水4天,影响500万个用户。
政府必须改革整个系统去根除一切法律漏洞。例如,环境局(DOE)只有权力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EQA),向污染者发出传票。因此,环境局不能针对非法和无执照工厂、湿市场、饮食小贩和非法屋居民采取行动。
因此,必须有一个单一的机构执行法律,去保护河流和集水区,并且赋予权力监禁违法者和切断污染根源,包括惩罚违规工厂。
雪兰莪河受到污染必须经过详细调查,并且采取有效行动,确保日后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件。这个案例,也可以用来重申水资源的重要性。
我们在狐疑,这家非法工厂,是如何自2014年非法营业至今,而当局并没有采取行动将它关闭。这是重复的犯罪,他们曾在2020年3月由于排放污染物进入贡河,而被环境局抓到和罚款6万令吉。雪兰莪的市议会,为什么给予厂家3天宽限期提呈计划申请准批,而不是拆除工厂。涉案的公共机构在此职务上失职,也必须经过调查和负起责任。
州政府不应该通过所谓的合法化程序,将非法工厂合法化。这只会鼓励非法工厂继续违法兴建工厂。
厂主必须被列入黑名单,不准再申请营业执照,并将工厂拆除。我们要提醒雪兰莪州政府,该州曾在2016年宣布禁止在雪兰莪的主要河流旁边设厂营运,以免污染。
事实上,所有人为污染皆不能获得准批,这会导致水源受到污染。我们也呼吁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调查雪兰莪州内为何在2016年允许2,978家非法工厂进行营业,以及是否涉嫌贪污。
2020年9月11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