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政策推行:EPR成本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马来西亚长期以来深陷塑料废弃物泛滥的困境。为应对这一挑战,2024年9月,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推出了制造业循环经济政策框架,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即污染者自负成本的原则,作为关键政策。紧接着,同年8月,政府发布了针对废弃物领域的循环经济蓝图,倡导“零废弃”目标。

尽管政策初衷良好,但截至2023年底,国内回收率仅略高于35%,现实情况迫切需要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废弃物减量。因此,人们对EPR寄予厚望,希望这一制度能显著减少塑料及其他可回收废弃物对环境的负担。

槟城消费人协会(槟消协)在接受《The Edge Malaysia》周刊采访时指出,EPR的实施可能带来商品价格上涨,对消费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造成不利影响。

“EPR政策将废弃物管理的成本从公共部门转移到生产者,但企业可能会将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槟消协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Mohideen Abdul Kader)表示,“涉及产品设计改良、采用可持续包装、回收及合规的各项费用,最终或会反映在商品价格中。”

目前,EPR在马来西亚仍属自愿性质,相关成本由制造商自行承担。然而,一旦EPR强制实施,长期来看,这些成本可能逐步传递至消费者身上,尤其是影响快速消费品(FMCG)的价格,如食品及日用商品。

“低收入群体在基本生活开支上占比更高,日用品涨价将对他们造成更大的经济压力。”莫希丁补充道,“此外,企业可能会缩减低利润产品的种类或减少在价格敏感市场的供应,进一步限制低收入消费者的选择。”

他担心,与EPR相关的税费和回收费用可能会间接作用于所有消费者,不论其收入水平,这将加剧经济负担的不均等性。

莫希丁认为,强制EPR虽然能推动环保,但实施时必须与“零废弃”原则保持一致。他强调,产品设计应以延长使用寿命、便于重复使用、修复及回收为目标,以最大化资源利用率。

同时,他呼吁避免投资垃圾焚烧发电(WTE)等潜在污染项目,而应将重点放在减少废弃物源头、堆肥、回收、再利用及补充装策略上,逐步实现真正的循环经济。

“支持绿色金融机制,鼓励无毒、安全的回收技术研发,将为循环经济创造更多机会,使环保实践更具可行性与规模化潜力。”

本文最早刊登于《The Edge Malaysia》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2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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