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消费人协会(CAP)呼吁政府慎重考虑前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在2020年提出成立一个“马来西亚慈善委员会Malaysian Charities Commission”的建议。
至今除了联邦宪法第九附表中概述的慈善团体及慈善信托及机构,马来西亚并没有单一全面的法规监督非政府组织。第九附表只说明伊斯兰慈善组织归属州的列表,并没有规定他们的行政。我们呼吁州政府为伊斯兰慈善组织设立一个监管机构。
这些年来,公众被多次要求捐款建回教堂、古兰经背诵(tahfiz )机构和其他善举,而须保障筹款的真实性和透明,确保捐款用在所称的目标。维持社会的信任是必需的,因此建立确认机制实现这个目标的意义重大。
马来西亚必须立法解决以下问题:
- 为慈善组织进行注册,
- 成立行政机关与管治慈善组织,
- 监管慈善组织和公共性质的机构,
- 监督慈善组织和其他机构有关的筹款活动,包括进行筹款呼吁及相关事宜。以及
- 进行立法将为非政府组织的众筹定规,为监督机制提供结构性框架,并对慈善事业和公共机构的公信、透明和有效管理提供保障。
该法规可通过处理关键事项来规范慈善机构的管理,例如其注册、撤销注册、以及执行一些措施如提交账目、报告和其他必要的申报。此外,还监督其筹款活动,确保遵守已定下的指南和标准。
除了监督慈善机构的运作,这项法规还需赋予权力取消被判不诚实或欺诈罪的个人在非政府组织担当任何职位。此外,还限制他们涉及其他组织,以此维护社会融资领域的诚信和信用。
有意捐款者可进入慈善委员会的网页,在列表中物色慈善机构进行捐款。阅读慈善机构的年报,确保他们具有公信和透明。
我们期望政府全力立法加速成立马来西亚慈善委员会。为捐款给慈善机构及非政府组织重建社会信心,减少不良组织向公众骗捐的风险,或组织不完善而理财不当。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
莫希丁阿都卡迪
2024年4月25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