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关于Grab电召车车费起价和它的价格波动制度的谈论。许多消费人团体呼吁政府插手控制它向顾客收昂贵的车费。槟消协赞同这个呼吁。
对许多没有自己的交通工具的人,电召车是一种必需服务。虽然还有更便宜的公共交通,但公交对要搭车的人不是时时都行得通的。比如说巴士,车费肯定比电召车便宜,可是有很多不方便,这包括:要很长时间等一趟车;乘客上下车站都要走一段路;乘客可能要赶时间;乘客身体有某些健康问题或者是行动不便;以及因新冠疫情担心坐巴士无法保持社交距离。
消费者对最近Grab收费飙高感到无奈和负担沉重,因为有些人别无选择,不得不用电召车服务。因此,交通部长的保留不管制电召车收费的说法令人费解。
Grab实施根据价格波动制度,以少了驾驶员为由涨价是不合理的。收费昂贵并不能够吸引更多驾驶员,也不能减少驾驶员被堵车所困的负担。它只会使顾客痛苦而已。
当局说Grab不是垄断公司,因为还有其他21家电召车公司在营运。我们要请有关官员只用电召车出门往来一个星期,然后告诉我们,你是否一直能召到Grab以外的其他公司的车;或者,在不断按其他公司的电召应用程序的“现在预订”按钮30分钟后,你是否被迫开启Grab应用程序。
电召车服务是允许涨价不超过基本搭车费的200%的,而且当局说过他们需要“很强的证据”才采取行动。Grab 车费涨400%的事情已在媒体中传播,这肯定是足够强的证据了。我们也接到一个上年纪的妇女的投诉,她说之前平常只收9元的车费现在变成了22元,而且是在非交通高峰时段。
根据一篇新闻报道,交通部长曾提及,最高200%的增收费是不合理的。我们完全同意部长的说法,这个被批准的200%增收费是太过分了。
因此,槟消协促请交通部立刻采取行动,设定一个对顾客和驾驶员都合理的顶价来控制电召车的收费。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
莫希丁阿都卡迪
2022年5月27日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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