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CAP)在20年前就开始针对爆炸法令提醒有关政府部门,可惜全都成为耳边风。在过去一周,我们却由于烟花和爆竹禁令被放缓,违法无忌,而成为笑柄。
有关政府部门耍太极,完全没有执行这项法令的政治意愿,当事故发生了却碍手碍脚。如果当局全力以赴的执法,销售烟花和爆竹的生意就不会死灰复燃。
如果进口商、仓库主人、零售商和拥有违禁物被逮捕的人都获得严惩,这种生意念头根本无法打动。事实上,这项法令应该修正,以便涉及类似生意者的财物也可以被充公。
当甲洞衛星市美嘉斯杜亞路 有6个售卖爆竹烟火的档口在2018年2月17日突然焚烧,造成一部丰田Vios和一部电单车全毁,另一部本田City局部烧毁,即显示爆竹烟火并非在台底或后巷销售。
在2018年2月2日共有26人在双溪大年大宝森节庆典中燃放烟花的爆竹事件中受伤。虽有4人受到检举,但槟消协不解,犯人是从何处获得烟花的。为何逮捕了4个人,调查就如此结束?供应商无执照即非法的入口、储藏和销售爆炸物也属犯法。
这就是2018年的吉祥预兆。
我们郑重呼吁,如果当局没有热切/能力执行这项法令,不如干脆全面解禁爆竹和烟花。过多法律和条规却疏于执法,就和鄙视国家法律一样糟糕。
2018年2月20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