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政府将制订我们期待已久的独立的《烟草控制法令》;它将取代被莫名其妙地归入《1983年食品法令》里的《1993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
我们希望,卫生部将封堵《烟草产品控制条例》里的所有漏洞,同时也能预想到烟草业者将会如何应变。我们必须明白,抽烟就是对尼古丁上瘾,就是要保持血液里的尼古丁水平。
我们必须知道,由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框架公约》)的控制在收紧,因此,烟草公司已不能用传统的抽烟概念了。它们将被迫想办法跳出传统概念之外,其办法就是延伸品牌和产品,使它们的产品不在大多数国家的烟草控制法律或《框架公约》的定义之内。
烟草公司知道,任何法律的修订与通过,如不需几年,也要几个月。因此,它们每次都会提前阻挠政府立法控制烟草的工作。
自从马来西亚在2005年签署了《框架公约》,我们当时发现突然增加了许多花哨的香烟包装。我们怀疑这是烟草公司在测试,到2008年,它们能有多大的空间来推销产品。在这个时期,我们看到了可翻动的和有扣子的香烟包装;有果子味的香烟;有添加物或附加物的以及附上各种各样套子的包装。
如果实行香烟盒须印上对健康有害的警告图片,烟盒的包装套子可用来遮掉这些警告图片。它们在政府实施《框架公约》第11条的警告图片之前一年已抢先行动。
多年来《烟草控制条例》经过多次修订,包括2009年1月实行在烟盒印上警告图片。当时规定图片占烟盒正面的40%,背面的60%;2014年1月,正面的图片增加到50%,背面不变,而正面和背面的警告文字分别保留为马来文和英文。
烟盒上禁止有像“轻度”、“温和”、“低焦油”、“优质”和“全味”之类的误导人的描述词。可是这仍然没能阻止烟草公司绕过禁令,使用创意的和花哨的名称,如“先进的混合产品”、“双爆破”和“破冰”等。
它们有个时期还想绕开臭名昭著的“二手烟”问题。当时电子烟流行了一阵子,烟草公司说电子烟吸的大部分是蒸汽。后来政府禁止了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理由是“未经授权售卖尼古丁实属非法”。
电子烟流行不起来,因为发生了多宗烟具爆炸事件。其他原因包括:研究发现,如果烟液含二乙酰,它可引发“爆米花肺”;可引起“电子烟舌”等疾病;禁止烟液含尼古丁和很多其他问题。
由于很多国家禁止在公众场所吸烟,烟草公司就想别的方法来使人对尼古丁上瘾,如嚼烟草;最近还介绍用“加热不燃烧”的吸烟方式。
去年也发现“加热不燃烧”产品不安全,因为研究发现新的证据证实抽这种烟也不利健康。
《烟草控制条例》对香烟的定义是:“任何全部或部分含切的、或切丝的、或制造的烟草产品或其代替品,是用一张或多张纸卷起来而且可以立刻就抽吸的。”这个定义是过于狭窄了。
草拟《烟草控制法令》时,必须把香烟的定义扩大到包括所有含烟草成分、含尼古丁,或任何像烟草产品那样使用的产品,除非是用于医疗用途,而这也必须是由医生开的药方。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在2018年1月宣布,为了达到一个“无烟”的未来,它将完全停止卖烟。这可能是真的,因为它宣布推出“加热非燃烧”产品作为可能的代替品。其实,烟草公司都争着赶快卖类似产品,是要克服传统香烟被控制得越来越紧的问题。
槟消协数十年来都在呼吁控制烟草;我们愿意用自己的经验和卫生部合作。草拟《烟草控制法令》应该与其他法律的草拟或修订同步进行,尤其是有关香烟走私的。在这方面,我们呼吁对涉及买卖走私烟者实行强制坐牢、没收货物和财产。
2019年4月23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