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又再发生整容事故,这次是一位年轻妇女在一家美容院做吸脂手术后死亡。由于整容是在非医疗场所进行的,因此不在卫生部管辖之内。
悲剧发生后,媒体就会争论这个问题。据马来西亚医药协会会长苏伯拉马念·穆尼安迪说,这种事故以前也发生过,而且曾多次向政府提出应严格执法。
目前是有 2013 年由卫生部制定和管治的美容医疗业务规则。如果发现事故涉及的医生没受过整容手术训练,卫生部只有权根据《 1998 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和《 1971 年医药法令》来处理。这些过时了的法律,不足以保护消费人以免被没资格的所谓“整容外科医生”所欺骗。
自 2013 年以来,槟消协就呼吁卫生部严格管制整容手术,因为我们还没有直接的法律来禁止没资格者进行整容手术或非手术的处理,以及在发生死亡或破相的整容事故时使他们面对刑事罪的提控。
由于目前社会上的人都爱外表美丽,很多人会毫不犹疑地花数以千计的金钱去动手术使自己更漂亮。全世界花在整容手术的钱可能多过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预算案;这些国家就有人饿死和无法生存的现象。
在上面所说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人,尤其是年青妇女,他们的爱美和不安心理被无良美容中心所利用,成为它们的猎物。美容和健康行业的利润很高。据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说,这是数额十亿元的行业,而且每年增长 15% 。
它的巨额利润潜力,刺激了不法整容业的成长,有关业者没什么经验或动手术的专门知识,或甚至不懂使用非手术的美容器材。这不仅吸引了“冒牌医生”,还吸引了要赚块钱但没接受过整容训练的普通医生。
由于瘦身和整容手术广告充斥报纸和电子媒体,整容几乎已成为许多摩登妇女的“必需品”。虽然现在去做整容的人,理论上是更有知识,因此更有能力做明智的决定,但是我们还是不时听到一些悲剧事件。此外,整容手术还可能造成其他伤害,如神经受损和注射物造成破相。
一位负责任的医生,在决定什么是最好的治疗方案之前,会对病人做完整的检查。但美容中心不同,往往是不管医疗风险而尽量按顾客的要求做。
以下是一些发生过的整容事故:
• 2009 年 11 月
一位 34 岁的妇女为加大鼻子进行注射,结果发生鼻子肿胀。
• 2010 年 1 月
一位政治人物的 44 岁的妻子,在进行了 8 小时的消除眼袋、腹部减肥和吸脂手术后,发生了并发症,结果在昏迷 10 个月后去世。
• 2010 年 2 月
一位 28 岁的女销售员,在注射使她看来年轻的胶原蛋白后,反而造成脸孔破相。
• 2010 年 5 月
一位 37 岁的妇女去做缩小乳房手术,结果神经受破坏,不得不切除乳头。
• 2010 年 6 月
一位妇女在一家美容院做吸脂手术后死亡;当时是到回去做第二次手术。她被认为是对麻醉剂产生了过敏反应。
• 2011 年 5 月
八打灵一位 35 岁的妇女,付了 8,180 元在臀部注射 4 次有关美容中心所称的羊胎素。当注射部分肿起来,她到一家专科医院去检查,结果发现所注射的是硅酮。
• 2011 年 6 月
一位 30 岁的书记做了用腹部脂肪填充乳房的手术,结果发炎。
• 2011 年 6 月 11 日
一位 18 岁的美容师学员做了消除耳垂一个疤痕的手术后,结果却失去了部分耳垂。
• 2013 年 6 月 13 日
一位 46 岁的妇女在八打灵一家美容中心做隆胸手术后死亡。
这些报道的共同特点是:改变外貌的手术造成破相、畸形和死亡
槟消协早在 1980 年代就接到过整容事故的投诉。事情至今没多大变化,因为没制订什么法律来保护消费人。
由于最近发生的悲剧,槟消协再向卫生部呼吁:
• 严格对付没经过整容训练而进行整容手术的医生。
• 把美容医学规则改成法律,这样就可依法执行。
• 管制推销美容医疗。
• 判违法者坐牢。这些惩罚措施应包括在一部管治美容院和其他相关非法营业者的法律里。
2020年11月6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