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制定条例禁止任何形式的焚烧垃圾,这样可把垃圾焚化炉、其推销员和卖家排距在我国之外。我们需要的反而是“零垃圾”和减少垃圾的政策和行动。
目前最积极推销的垃圾焚化炉是那种“垃圾转换能源”的设备。上周就有宣布说雪兰莪州将建两座“垃圾转换能源”厂,地点在而览垃圾填埋场和瓜冷县的丹绒十二(Tanjung Dua Belas)。柔佛武吉巴蓉的人民一直都反对在当地设垃圾填埋场,现在也担心政府将建一座“垃圾转换能源”厂来取代。
“垃圾转换能源”是个不当的词语,因为垃圾是非常低效的燃料,因此这种设备连小量电流都几乎发不出来。由于我国的垃圾大部分是有机物,因此“垃圾转换能源”厂需要多投入能源来处理垃圾,把它变成适合燃烧了才可燃烧发电。
据美国环保署说,“垃圾转换能源”焚化炉和填埋垃圾排放更多温室气体,而且在它们的使用周期内,总体能源的消耗是比从源头减少垃圾、再使用和再循环要大得多。(见2006年美国环保署:《固体垃圾处理与温室气体——对其排放和消除的全周期评估》第三版)
过去也曾有过几次社区人民反对在家附近建垃圾焚化厂。他们反对在蒲种波河(Bohol)和士毛月武来岸建大型焚化炉,最终使这些计划取消。现任政府的一些领袖在当时的抗议行动扮演要角,但是同样的人现在却不反对目前提出的焚化炉计划了,这可令人困惑不安。
现在正是我国实行完全禁止垃圾焚化炉的时候,因为垃圾焚化炉浪费宝贵的物资,也没有使固体垃圾消失的魔术。它反而比任何其他垃圾处理方法更为昂贵,而且会污染空气和水,浪费原料;焚烧垃圾留下的灰还是要用填埋的方法处理,因此可能污染地下水。
焚化炉也会增加环境污染和人民健康的风险,因为它们是二噁英、铅和其他重金属和有毒物质排放到环境中的主要源头。这些污染物,许多进入了我们的食物,而且通过食物链增高浓度。焚化炉也排放一氧化碳、硫和氮的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微粒进入空气。
我们也关注建议的“垃圾转换能源”厂将用来焚烧塑料垃圾循环业的残余垃圾。当这些东西焚烧的时候,塑料放出顽固的有机污染物和多种毒物,对大众健康造成危险。
因此,必须把要投入垃圾焚烧系统的百万元转用到避免制造垃圾、减少垃圾和“零垃圾”系统,这样最能扩大投资获益和经济发展机会。
做堆肥是能把50%或更多的垃圾化废为利的主要方法,而且本少利多。我们需要强调在家做堆肥,其次是社区人民一起来做堆肥。把有机和能生物分解的垃圾留下做堆肥,不让市政局收集,就可减少大量要处置的垃圾。
很多城市,包括我国的,已经开始转向无垃圾社会了。要做到“零垃圾”,这需要个人、社群、商家、厂家、循环业者和政府的全面合作和行动。作为开始,我国政府已拟定了一个朝向“零一次用塑料袋”的路线图。
现在我们更迫切需要制定禁止焚烧垃圾的法律。本会促请政府立下“零垃圾”的愿景,制定法律和加以执行,把“零垃圾”的倡议变成制度。
2018年12月17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