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消协:为什么不应该强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 评议最近的一项科学研究

槟城消费人协会明确的立场,是不同意强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民有权力选择是否接种。最近的研究显示新冠肺炎疫苗:

  • 不能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 由于其病毒载量(或传染性)相同,已完成接种的人受到新冠肺炎Delta毒株感染,可能与未接种疫苗的人被传染一样。
  • 疫苗免疫力迅速降低,特别是新毒株如Delta 成为主流毒株,这也意味着,不可能通过接种达到群体免疫。
  • 曾感染新冠肺炎的天然免疫力,相比辉瑞-生物科技公司全打两剂,对冠状病毒Delta毒株所导致的传染、有症状疾病和住院的保护力能维持更长和更久。
  • 冠状病毒Delta毒株可能即将彻底冲破新冠肺炎疫苗。令人担忧大规模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可激发免疫逃逸导致新毒株而恶化大流行病。

因此强制接种是不合理的,个人接种之后并未能停止或减缓Delta病毒传播。强制的主要原因,是避免他人被传染,这一系列的研究却彻底证明它未能达到这个目的。

对于只有完成接种的人才能前往公共场所、回学校、大学或学院上课、以至区别和阻断有公共卫生威胁的未接种者,专家的意见分歧。纵观这些研究,哈佛医学院教授马丁·库尔多夫认为,疫苗护照(MySejahtera所载录的马来西亚疫苗证书)在情理上是不科学、不道德、歧视和荒谬的。

这些研究得出一个结论,曾感染而有天然免疫的人,“相比已接种疫苗但没有感染过的人,近身相处的安全指数要高得多”。对于没有感染过新冠肺炎,选择不接种疫苗的人,他们的情况并没有增加其他人的风险,只会伤害自己。

反而完成接种者才会对其他人构成风险,一旦他们重新感染,症状轻微和无症状,但病毒载量高,就会若无其事的带在身上,不会怀疑自己被感染和有传染性而进行隔离,无形中成为超级传播者,不管有没有接种的人都会中招。

最近的事件,驳斥了不停重复的理论,即这是“没有接种者的大流行病”,认为大部分感染Delta 变异毒株而住院和死亡的人,是没有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可是,我们却发现住院率已出现转变,从没有接种变为完成接种或接种1剂。包括以下实例:

  • 以色列是全球最快和进行大规模接种的国家,在2021年7月,重症和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死亡,大部分是完成接种者。在8月中旬,59%重症者已完成接种。
  • 英国50岁以上病人的数字有相同的趋势。在这个年龄层,局部和完成接种者占住院率68%,在新冠肺炎死亡率则占70%。
  •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7月6日到2021年7月25日之间,在马萨诸塞州巴恩斯特布尔县暴发一起共469 确诊的疫情。在阳性确诊者中,14%已打两剂,属于“完成接种者”。这个群组也有80%住院。
  • 卫生部数字显示,在8月12日至9月8日之间,完成接种者平均每日入住加护病房的病例有34宗,说明疫苗并不能避免新冠肺炎重症。

这表明已接种疫苗的人也会轻易受到突破性感染,意即他们接种之后并没有获得保护。结论是新冠肺炎疫苗既不安全又无效。埋怨不接种者导致新冠肺炎病例激增、住院与死亡,是不切实的。

广泛的报导显示,现有疫苗与严重血液案例有关,特别是大块和微小的血块。有接种者因脑出血和中风,以及心力衰竭死亡。另有其他多种副作用而形成医疗问题。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在8月列出12,791起死亡案例;16,044 起永久性残疾;70,677 次急诊;51,242 人住院;有 13,139 宗危及生命的事件;在682,873 次投报中有 571,831起受伤案例。对比之下,VAERS 在过去 8 个半月中,所记录的实验性新冠肺炎疫苗紧急使用授权后的死亡人数,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过去 30 年,批准所有疫苗后记录的死亡人数的两倍多。

疫苗滚出来的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在紧急情况下,美国和欧盟卫生当局免除一般的动物实验,甚至没有通过安全准批,就发给“紧急使用授权”。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采用基因工程或mRNA技术的实验性药物而不是疫苗。必需的生殖毒性研究,致畸性研究、药效学(药物对身体的作用)研究和药代动力学(身体对药物的作用)研究等,都没有进行。mRNA技术也从未被成功用来显示其降低人类传染病发病率的能力。更甚者是,疫苗生产者完全无需承担伤亡与司法责任。

因此,强制公众接种曾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实验性疫苗是有害的、不道德的、无人性的和有破坏性的。它不可能获得知情同意。那些要求他人进行注射的人,应对他们施压他人接受这些实验性基因疗法而导致潜在的长期伤害,并有可能被排除在就业、教育和社会参与之外的威胁,而负有责任。

更令人震惊的是,疫苗授权如今已扩展到 12 至 17 岁的青少年儿童,事实上儿童的感染、病毒传播和感染的严重后果,在统计上几乎为零。将实验性药物注入儿童体内是有害的。此事不可能让父母和监护人来给予知情同意,这样做将违反马来西亚宪法、儿童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中明确规定不能强迫人民服用药物,必须获得知情同意,并且必须事先进行动物研究以证明它是安全的)、禁止对人进行不道德的有害医学实验的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其原则包括保护弱势群体和个人的健康,以及对研究对象所应负起的义务。

由此可见,通过大规模疫苗接种梦求群体免疫是无法达成的,疫苗根本就成事不足。但疫苗安全性,以及大规模疫苗接种有可能导致“免疫逃逸”变成全球健康灾难,这清楚表明大规模接种疫苗对抗不断扩展的大流行并非解决方案,也不恰当。因此,必须考虑和加入其他防治战略。

有效和成功的应对新冠肺炎大流行病需要趁早防治。许多医学专家提倡进行早期家庭门诊和预防性治疗,使用安全、廉价和有效的仿制药品(如伊维菌素)增强自然免疫力。

彼得·麦卡洛博士指出,如果美国进行早期治疗,获得广泛实施而不是被审查,即可避免85%的死亡病例。彼得·麦卡洛博士是治疗新冠的先驱,也是美国发表论文最多的前五名医学研究人员。有鉴于马来西亚新增病例和住院病例高发,完成接种者的死亡病例不断增加和扩大,卫生部必须严肃检讨和修正政策,特别是最近有关新冠疫苗和大型接种计划的研究报告已出炉。卫生部的政策必须反映科学和医学实况。

 

2021年9月25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