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槟消协)促请国内贸易与消费者事务部执行《1946年价格控制法令之1973年修订法令》第8(1)条款,即强制商家在要卖的商品上展示价格标签。槟消协在整个槟岛做了一个调查,发现各类商家,包括食摊、菜市、夜市、餐馆和杂货店,很多都没遵守这项法规。
最主要的违法者是饮食摊,没看到任何价格标签。其次是餐馆,不是没更新价目表就是提供误导消费者的信息。这种缺乏透明度的定价常常使消费者被多收钱,因为即使他们不同意有关账单,也没有写明的价目表可作参考。
此外,最近柴油起价可能引起食物成本增加,这使消费者预先知道价格就更为重要了。在《价格控制法令》下,商家有责任确保顾客被告知价格,但是执法不足,削弱了法律的效力。
因此,我们呼吁国内贸易与消费者事务部,果断执行有关法令第8(1)条款。为了保证商业活动的公平和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我们促请政府严格执法和提控犯法者。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
莫希丁阿都卡迪
2024年6月18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