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联邦政府批准,槟州政府就没权发债券来融资进行填海造三岛的计划。这个计划的费用是 110 亿元。《联邦宪法》第 111 ( 2 )条文很清楚地说明,只有在联邦政府批准之下,州政府才可向银行或其他财源借款,而且期限不可超过 5 年。
此外,在《联邦宪法》第 111 ( 3 )条文下,除非获得联邦政府批准,否则州政府不可作任何担保。
政府发债券就是向买债券的人借钱。投资者买政府债券,他们是借钱给政府换取利息和到满期取回本金。政府是欠债人,债券持有人是债权人。
因此,由于《联邦宪法》第 111 条款的限制,没有联邦政府的批准,州政府怎可发债券筹资进行这个大型计划?任何尝试这么做将是非法和违宪的。
奇怪的是,对于发债券是否需要联邦政府批准,州政府不咨询总检察长或州法律顾问,而去咨询金融机构。这就使人严重怀疑州政府的运作了。它到底是由生意人管的,还是由中选议员在参考依宪委任官员的意见下管理的?
为什么州政府在主要问题还没解决就急着与南部填海计划( SRS )财团签约?这个财团是由金务大(占 60% 股份)、宏升产业集团(占 20% 股份)与骆宝燕控股(占 20% 股份)组成的。这个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估的批准受到挑战,上诉委员会还未进行聆讯。州政府是否非常有信心裁决会对它有利?如果裁决反对批准,赞同渔民一方呢?到时如果因这项合约而造成任何赔偿就要由人民来买单了。
这个计划的融资问题还没解决。州政府除了靠该财团“建议一个如何融资该项目的计划”,就完全不知道要如何筹资了。为何不向财政部或经济计划组求助?为何完全靠获得好处的私人界?
当前的经济环境有很多不稳定的情况,主要是新冠疫情带来的,而州政府却在这时和该财团签约,是给州政府和人民沉重的负担,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很多经济学家预测会发生严重的经济衰退,甚至是经济萧条。很多计划被搁置和大公司面临破产。《福布斯》报道:“美国企业界的一些大名鼎鼎的公司面临像希尔斯集团、百事达( Blockbuster )和睿侠( RadiaShack )那样消失的危险。”在这不利的经济环境下,槟州政府却和该财团签署了合约。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说,会优先填海造槟岛东南部的 A 岛,以满足峇六拜迅速发展的制造业的需求。然而,我们所知峇六拜工业区没有所谓的“发展迅速”。我们听到的是裁员和辞退工人。
如果需要空间容纳工业,北海还有很多土地。为何要把发展都集中在岛上?尽管有很多土地可给工业用,政府还是要进行对环境、渔业和渔民社会经济情况将带来危险结果的大规模填海计划,这是没道理的。
曹观友说,槟城交通大蓝图对改善槟城交通情况恶化最为重要。这个大蓝图不是由独立交通顾问拟订的,而是由发展商和承包商组成的财团拟订的。大蓝图的成本高得离谱,达 460 亿元。填海计划的费用将是 110 亿元,而且要超过 35 年来完成。财团的建议着眼的不是减少交通拥挤,看来是要增加土地储备。
公民社会组织曾以事实和数据批评大蓝图,同时提出一个经济得多的,不必做灾难性的填海工程的代替方案来缓解交通问题。州政府完全不听他们的意见,一意顽固地要进行这个 570 亿元的超大型计划,这必将使人民承受严重的经济负担。有报道说,该财团将收取该计划成本的 5% ,这等于几十亿元。
我们呼吁槟州政府公开与财团签署的合约让人民评论,同时也说明是否有任何退出条款。联邦政府不应该批准州政府发售任何债券或当融资这项计划的贷款担保人。
2020年7月7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