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屋空着没人住,穷者没屋住:我国需要国家房屋政策,优先实行先租后买计划

 

毫无惊讶却令人压抑的是,自2018年产业悬置出现63,063单位滞销的最高纪录,至2020年6月其总值已达469亿6千万令吉。

其数字在2020年9月加剧,严重打击价格介于20万至70万的高端房屋,统计有70.5%空置。

这个数字揭示让发展商瞄准富人和投机者,罔顾真正需要房屋的人民的房屋政策已彻底失败。房屋需求与房屋供应的错调,是拨款误判并已浪费了我们的国家资源。

政府曾呼吁放松银行贷款,试图协助发展商(制造问题的人)将房屋卖出。这将为金融体系制造压力,增加穷人(没有能力购买贵屋和在大流行病疫期间失去工作和收入的人)负债。

发展商为了避免迟交屋须缴付约定违约金,而必须硬着头皮完成现有计划,此外延迟计划也会打击潜在买家的信心。发展商最多也只能削减未来房屋计划的数字,一如统计显示,2020年是近5年内数字最低的时期,可惜为时已晚。

即使大流行病过去了,国内经济也须要1至2年才能恢复。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的数字,2020年10月的失业人数达748,200人,每年有50万人进入职场。估计在2021年有超过1百万人求职,超过51,000间零售店关闭。这个统计是在2021年1月13日实行行动控制令2.0(MCO 2.0)前公布,现状应当更加严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呼吁发展商慎重考虑出租空置单位,或选择先租后买。这可以让原本无能力购屋的人,至少有一瓦盖顶,同时解决了产业悬置的问题。

此外,政府也应该加速制定《租赁法》,让屋主上网引用标准租约,设立租屋仲裁庭快速调解租屋纠纷,来鼓励租屋和保护屋主和租户的利益。

有鉴于屋价高涨导至许多调查显示中等阶层家庭也没能力拥有自己的家,政府必须慎重考虑租屋作为可负担房屋危机的方案。马来西亚可学习德国,该国人民在2018年有58%是租屋的。德国的法律公平的保护屋主和租户,但不影响房屋供应。他们在大城市建构出租桌(以市值作为根据),在不同地区建立一些租金率。加租必须按照规定的巴仙率。租期受到保障,收回房屋必须出于特定原因,例如欠租,拆屋、屋主要迁入,以及其他特定原因。

 

长远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国家房屋政策来处理房屋需求:

1)  设立国家房屋局来处理以下事务:

  • 标记房屋需求与房屋供应,避免拨款失误和浪费房屋资源。这可避免庞大的房屋滞销和房屋计划空置的问题。特别是在房屋短缺的同个时期,去照顾连租屋也没有能力的贫穷消费者和无家可归的家庭。
  • 该局应该发展房屋和商业单位供销售或出租。他们应该着重于社会福利房屋和出租单位,特别是照顾低收入群体,无家可归者和搬迁到城市中心求职的工人。
  • 该局应该在州公共土地和属于公共部门的土地发展房屋。这些土地不能拨给和卖给私人发展商作任何用途。

2)  获取土地建造社会房屋,并在全国发展可建屋的土地银行。

3)  为全国各地马来西亚人民的房屋需求,拟定长期性计划和获取金融资源。这是避免房屋危机必须优先推行的发展计划。

4)  良好的房屋政策有助于政治与社会稳定。也能建立归属感,团结马来西亚全体人民。

5)  建立和收集良好及有用的统计,进行适当的,连贯地区、职场、交通和便利设施的综合性房屋计划。社会经济、入住率、租户率、抵押率、债务、投机、不同区的房屋出租率、可负担数据都是重要的资讯。

6) 建立税务奖励,供应者和需求者的津贴,以及其他财务政策去推动社会和出租房屋。

7) 建立标准租约和加速制定租赁法令,保障租户和屋主的利益,确保租屋市场活跃和公平。

8) 成立租屋仲裁庭,调解租户与屋主之间的纠纷。

 

2021年2月22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