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报章刊登了马来西亚当局成功掳获穿山甲、象牙、犀牛角、老虎肢体和睾丸的照片。可是这些照片并没有反映法律的执行无法抑制野生物刑事走私的事实。这些野生物产品不只取缔自马来西亚,更令人感到担忧的,它们可能是途经或再进口到大马的。
野生物走私排在毒品和武器之后,被认为是全球第三珍贵的黑市商品。通常讨论杜绝野生物走私都集中在非洲和亚洲的大象、犀牛和老虎。却经常忘记,野生物走私是在全球各地发生和广泛造成物种临危,如充珍奇的鸟类、海龟、珊瑚、凯门鳄、鬣蜥、穿山甲等等,而其名单还有好多。
非法野生物商品越界从一个国家走私到另一个国家,公开或隐秘的进行销售。大部分商品无法侦探,因此很难确定被运输和在国际间销售,数量庞大的非法野生物商品的素质。在一些案例中,野生物被匿藏和通过边境官员和关税局的检查,或者利用假资料通关。关税官员也可能只眼开只眼闭,提供情报,或者协助隐瞒野生物走私而获得贿金和其他利益。非法野生动物在检查站和关卡通关,可反映出当局缺乏能力、培训或最不优先防止野生物犯罪。
全球化已增加黑市交易的机会,尤其是面对执法和官员监管与人员不足的地区。在许多国家,负责打击野生物犯罪的机构,也负责控制当地的贪腐,而没有人力与资源完成任务。它也可能没有优先控制野生物犯罪,加上常见的能力与资源或设备短缺,又或者决策者管理贪腐机构的既得利益,让他们自己从中获利。也有人认为这些案件并没有受害人,因此政府并没有优先处理野生物犯罪,包括与野生物有关的贪污。
全球性组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被赋予针对野生物交易立法的任务,但其效力有限,因为它并没有执法权,这意味着濒临灭绝的物种继续被屠杀,为利润销售它们的交易有增无减。
交通和物流不只是现代经济体的脊髓,也是促进和容许野生物走私的因素。因此运输业和物流领域对确认其供应链和减少危害,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以马来西亚来说,它有本区域最优越的基建,因此很容易让走私贩运输动物。因此在柔佛、吉隆坡和槟城国际机场取缔动物海路与航空走私的新闻是时有所闻。马来西亚有严重的走私问题,其走私中枢在本区域名列首十名,其余还有菲律宾、印尼、新加坡和越南。此外,新的交易趋势,是通过网站做买卖,买家包括马来西亚和海外人士。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现有法律是否足以保护频危物种和打击非法野生物交易。我国法律是否对野生物交易者有足够的惩罚?我国司法部门采取什么措施去杜绝非法野生物交易?主要的问题是,当惩罚只限于小数额罚款,或者法官或推事不了解此类犯罪的严重性而让犯人坐牢一或两天,有什么效力?
有关当局必须和野生物犯罪宣战,各国间执法与相关部门紧密交换情报,才能产生实效。加强野生物立法和执法,以及打击野生物犯罪,必须给予国家、区域和国际优先地位。同时必须获得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与CITES等组织参与,才有成功的可能。
2018年9月26日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