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国家银行(BNM)确保所有银行不会在6个月暂缓偿还贷款期间,对B40 和 M20群体的任何分期贷款和定息回教融资户头计算利息/营利。有关利率已经预先计算在贷款。
这是特殊时期。这个群体有很多人失业、减薪或无法经营小生意。他们的处境艰苦,附加利息将使他们的经济拮据、婚姻破裂、甚至走投无路,自杀。这是银行必须将人民的福利放在利益之上的时候。
国行和马来西亚银行公会(ABM)对此课题在24小时内漂浮不定,已经产生混淆和令人感觉当局处理这个特殊情况的决策缺少深思。
根据4月30日的报导,分期贷款和定息回教融资户头,在6个月的暂缓偿还贷款期间将计算利息,并从4月1日生效。它的意思是,如果人们选择暂缓偿还贷款,在暂缓偿还结束之后,他们仍然须要缴付利息。
可是,国行隔日却澄清,暂缓偿还并非自动施行于所有人。这与国行和多家银行在4月30日就6个月暂缓偿还贷款所作的问答表示不会附加利息是自相矛盾的。在5月3日,尽管国行在问答中声明免息,却声言“自一开始就说明暂缓偿还贷款将会出现利息和营利”。
正当国行为他们的立场挣扎,财政部却说,有些银行为暂缓偿还贷款提供免息或不计算复合利息。
因此,我们呼吁所有金融机构废除所有分期贷款和定息回教融资户头的利息/营利。
2020年5月5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