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民在食品安全上是不是二等消费者?

此时又再听到马来西亚的产品被其他国家拒绝。最新的消息,是瓶装矿泉水被新加坡召回。有关瓶装矿泉水被发现含有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又称铜绿假单胞菌),一种存在于粪便、土壤、水和污水中的常见细菌。

奇怪的是,虽然估计马来西亚人每年消费1亿瓶,类似事件并没有被我国的有关当局发现。根据此案例,马来西亚的消费人可能已喝下这些已遭污染的水。

我国针对食物安全所拟定的法律,是1983年食品法令、1985年食品法规和2009年食品卫生条规。其目标是在食品有关的危害和造假方面,促进准备食物、处理、批发食品的安全性和销售卫生与高品质的食物。

既然食品安全必须从生产维持到消费,许多部门和机构都涉及在内。其中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地方政府和关税局(针对食品进口和出口)。

尽管拥有法律和执法单位维护和确保马来西亚人民皆获得安全和有益健康的食物,我们极少听闻本地产品被召回。

除了矿泉水被回拒的报导,还有许多马来西亚食物被外国拒绝:

  • 在2018年,新加坡当局检测发现马来西亚的农场所生产的包心生菜含农药超标而进行回收
  • 在2017年,中国拒绝金马伦高原的水果,是因为含有转基因生物(LMO)*
  • 在2016年,马来西亚的虾,主要来自槟城的养虾场,被美国政府拒绝,是因为含有违禁农药呋喃妥因(nitrofuran)和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 在2015年,约有300箩蔬菜-主要是叶类蔬菜- 和水果,在检测样本中被发现农药超标而停止在新加坡销售。据称,3%-5%的马来西亚果蔬超出新加坡当局所规定的农药限定。

由于农产品的记录恶劣,从5月1日开始,所有出口农产品到新加坡的出口商必须向卫生部登记和取得“我的食物标签”(MyFood Tag)认证。这是加强食物安全监控的机制,并可追踪食物供应链。

马来西亚的“我的食物标签”是自愿式认证,没有这个标签的产品一概不准进入新加坡。

这项发证程序,包括检查食品的生产、储藏、运输、加工和批发。因此“我的食物标签”系统必须强制性执行,以便为马来西亚人民提高食品安全。

根据副卫生部长李文材说,“我的食物标签”只限于进入新加坡的农产品,而且是新加坡当局的要求,目前仅施行于果蔬。

不管这些果蔬是出口或供应本地消费市场,政府都必须经常严格进行检测。不安全的果蔬必须撤出市场,而销售不安全果蔬的农民,也必须受到惩罚。

 

  • 基因生物或LMOs被定义为任何通过现代生物技术而获得遗传物质组合的生物。现代生物科技能够进行不同生物之间的基因转移。目前进口我国的LMO产品,包括种子、动物饲料和白米。一般LMO产品包括经过基因改造的农产品,以增加产量和提高抵抗害虫和植物疾病的能力。

 

2019年7月9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