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标签法

据本地报章昨天报道,槟州贸消部执法主任陈进松说,该局开出两张共计2千元的罚单给中路某榴槤档,因为价格牌混淆不清和没用国文。

本会对槟岛的例常调查发现大多数商人都很公开地违反了《价格控制法令》。我们的调查涵盖了食档、菜市、夜市摊档、餐馆和杂货店。

违反这个法令主要的是摊档,所卖的饮食品没价目表或任何展示价格的迹象。

其次是餐馆,所标示的价格没更新,而且常常误导消费人。

不展示正确的价格是常使用来敲诈消费人的方法。

根据该法令,卖者有责任让买者知道价钱。但是执法不足阻挠了这个法令的实行效果。

因此本会呼吁,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人事务部根据《1946 年格控制法令1973年修订版》第8(1)条采取严厉行动和严格执法,惩罚所有违法者。

 

2019年7月26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