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2026年9月9日 —— 亚太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Asia Pacific,FoE APAC)谴责东南亚一再发生的跨境烟霾危机。目前印度尼西亚多地发生森林与土地火灾,尤其是加里曼丹地区,所产生的烟霾据报已飘至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邻国。
亚太地球之友成员组织——印度尼西亚环境论坛(WALHI)、大马自然之友(SAM)及法律权利与自然资源中心(LRC)——警告,反复发生的跨境烟霾已不能再被视为季节性灾害,而是一场可能导致生态灭绝(ecocide)的生态危机。
三组织指出,跨境烟霾背后的根源,包括森林和泥炭地遭破坏、环境治理薄弱,以及政府未能有效追究涉及森林和土地火灾企业的责任。因此,有关国家必须从根本解决问题,而不是每逢烟霾越境后才作出短期应对。
森林与土地火灾造成的烟霾跨越国界,已直接影响东南亚数以百万计人民,不但威胁健康和享有清洁空气的权利,也扰乱日常生活、教育及经济生计。儿童、妇女、年长者、原住民,以及居住在受灾区附近的社区尤其受到影响。
亚太地球之友促请印度尼西亚政府立即承担责任,同时强调,这场危机的责任不能只由印尼承担。
凡是在印尼种植业和林业经营、投资、持股、维持商业关系或具有控制权的企业,也必须受到问责,其中包括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存在资本、所有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集团。
WALHI指出,一些总部设于这两个国家或股份在当地上市的企业,其相关地区曾发生火灾,包括丰益国际集团(Wilmar International Group)、金光集团(Sinar Mas Group)及云顶集团(Genting Group)。
该组织强调,当企业从印尼相关产业获得经济利益,而环境破坏和社会代价却由印尼及其他东南亚国家人民承担时,企业及其资本来源国都不能置身事外。
WALHI全国执行主任 博伊·杰里·埃文·森比林(Boy Jerry Even Sembiring) 表示,印尼既已批准《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就有责任确保防火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他同时指出,邻国若只把自己视为烟霾受害者,却没有追究与本国经济有关、并从相关产业获利的企业,同样有欠公允。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必须追究这些企业的责任。”
亚太地球之友进一步指出,森林和泥炭地反复发生火灾,并不只是灭火技术失效的问题,而是森林砍伐、泥炭地排水、单一种植园扩张,以及企业监管薄弱等长期、系统性生态破坏的结果。
当这种破坏大规模、反复发生,并对人类生命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而持久的影响时,国际社会必须开始将其视为一种需要更强问责机制的环境罪行。
大马自然之友主席 米娜诗拉曼(Meenakshi Raman) 表示:
“长久以来,东南亚人民一直承受反复发生的生态破坏。当森林和泥炭地遭破坏,火灾不会止于国界,因此问责也不能止于国界。企业、资本持有者,以及作为投资枢纽的国家,都必须承担责任。”
因此,亚太地球之友促请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加强对 “生态灭绝罪”(ecocide)的承认,并进一步发展相关国际法律框架,特别是针对大规模、系统性,并造成严重和长期损害的环境破坏。
森林和泥炭地火灾不仅摧毁生态系统,也释放大量排放物、破坏生物多样性、威胁人民生命,并造成跨境污染。这类事件不应继续仅被视为行政管理问题,或每年例行发生的灾害。
亚太地球之友认为,承认生态灭绝罪十分重要,因为大规模环境破坏不应再被视为经济活动和发展可以接受的代价。国家、企业、资本持有者,以及从环境破坏中获利者,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跨境烟霾也证明,一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可以直接演变成另一个国家人民的健康与安全问题。因此,要解决烟霾危机,东南亚国家必须加强区域合作,而不能等到烟霾越过国界后才采取外交应对。
亚太地球之友也促请东盟提高透明度,公开有关火灾源头、森林和泥炭地状况,以及在受影响地区经营企业的资料。
法律权利与自然资源中心执行主任 迈·塔克班(Mai Taqueban)表示:
“如果森林和土地治理不作根本改变,烟霾危机不可能获得长远解决。区域内各国必须有勇气正视问题根源,包括持续推动天然资源开发,并令生态系统更容易受到火灾威胁的发展模式。”
最后,亚太地球之友呼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及整个东南亚人民建立跨境团结。该组织强调,跨境烟霾不是单一国家的问题,也不是每年都必须无奈接受的自然灾害。公众应共同争取清洁空气、健康及良好环境的权利,并继续要求政府公开资料、严格执法,确保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不能一边获利,一边把生态与社会代价转嫁给公众。
– 联合新闻稿:亚太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Asia Pacific):
印度尼西亚环境论坛(WALHI)– 法律权利与自然资源中心(LRC)– 大马自然之友(S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