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必需否决高庭宣判Semantan为Duta Enclave拥有者的判决

上诉庭驳回Semantan Estate的上诉,但政府须赔偿。(图片来自马来西亚The Edge )

我们的发文是根据The Edge于2025年7月30日的报导,Govt wins Duta land dispute, retains title but ordered to compensate。

政府和Semantan Estate(1952)有限公司(Semantan)的土地纠纷可追朔到69年前,即马来亚独立之前。

政府是在1956年征用Semantan在大使路大约250英亩的土地作为公共用途。在1956年12月3日接收土地时,出现了赔偿上的争执。

该土地过后授予联邦土地专员,并于1963年2月20日进行登记和发出地契。

20多年之后,Semantan向高庭申请庭令,须接收人(政府)完成接手程序和决定赔偿额。最高法院裁决,诉讼必须终止,法院程序不应当被滥用。

3年之后,该公司提交令状,指控政府自1956年3月12日后不断非法闯入该土地。当时,政府接管土地之后,已开始进行发展。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合法接收土地,但遭到联邦法院撤销最高法院的裁决。

司法委员会过后认为政府的赔偿无效,政府收地不合法。上诉庭同意其裁决,但联邦法院否定,导致政府需要上诉。没有任何一个法院考虑接收人在法制下的权力,同时忽视土地征用的先例,明确规定土地所有者不能因非法侵入而要求赔偿,须按法规采取司法程序。

如今,上诉庭的决定是根据司法委员的判决,并没有考虑此裁决将会造成法律的不确定性。因此,联邦法院可自行判决或根据总检察署及律师公会的申请,审查和推翻有争议的判决。

联邦法院法规第137条规则,赋权联邦法院拥有固有的权力和管辖权,为防止不公正,定制任何必要的命令。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
莫希丁阿都卡迪

2025年9月9日 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