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事件敲响警钟:国会必须加强制度问责

朝圣基金局(Lembaga Tabung Haji)出现高达130亿令吉的财务缺口,并非单一事件,而是我国公共机构治理必须严肃面对的警讯。

皇家调查委员会揭露,朝圣基金局涉及创意会计、不透明交易及高风险决策,影响数百万马来西亚人的储蓄。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公共机构的监督机制失灵时,最终承担后果的往往是普通人民。

槟城消费人协会(CAP)认为,马来西亚必须正视隐藏在重大丑闻背后的制度性问题。这些事件往往不只是个别人士失职,而可能涉及中间人、专业人士、官员及相关机构在任命、交易、审查与监督环节中的失守。

过去,马来西亚曾发生多起重大治理事件,包括一马公司(1MDB)丑闻、巴生港口自由区事件、沙巴乡区发展资金被指挪用,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系统的贪污指控。每宗案件背景不同,但共同反映出一个问题:当制度无法及时制止滥权,公共财富便可能被置于巨大风险之中。

因此,社会不能只问:谁涉及不当行为?

更必须追问:是谁让这些问题得以发生?

朝圣基金局事件也引发有关总审计司任命与专业监督的严肃疑问。丹斯里玛迪娜莫哈末博士于2017年至2019年担任总审计司,并对朝圣基金局2017年财务报表发出无保留审计意见;随后,皇家调查委员会对有关决定提出质疑。

这使人必须进一步检视:相关任命如何产生?候选人的专业背景与资格是否经过充分评估?公共服务局、首相署及相关审查程序扮演了什么角色?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在维护专业标准方面又采取了哪些行动?

这些问题不是针对个人,而是关乎制度问责。

槟消协认为,若制度内部长期存在互相背书、互相保护或选择沉默的情况,公共机构便可能逐渐失去应有的制衡功能。一个人获得任命,另一个人批准交易,有人提供专业意见,有人没有追问,有人拖延调查,最终便可能让问题不断累积。

类似风险不只存在于朝圣基金局。司法任命争议、司法体系干预指控,以及执法机构不时出现的贪污与勾结指控,都提醒我们:负责监督权力的机构,本身也必须接受透明和严格的监督。

政府关联公司(GLC)同样需要更强的问责机制。这些机构掌握庞大的公共财富,一旦发生严重亏损,最终往往由纳税人承担代价,而责任人却可能继续保有地位、关系与利益。

这对普通人民并不公平。工人、渔民、退休人士和教师辛苦储蓄,他们不应为公共机构的治理失败买单。

因此,马来西亚需要的不只是丑闻发生后的调查,而是从制度上堵住漏洞,防止类似事件一再重演。

槟消协呼吁所有国会议员,无论朝野,都必须更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国会不应让重大丑闻在短暂辩论后淡出公众视线,而应持续追问任命、采购、专业监督、监管失败及责任链条。

国会也应加强对政府关联公司及公共机构的监督,提高高级职位任命透明度,保护吹哨者,并要求专业团体为行业内的严重失职承担责任。

同时,国会应尽快重新检讨并强化《经济破坏法案》。凡滥用公共资源、蓄意或鲁莽导致公共财富重大损失的行为,都应被视为严重罪行。若有证据显示中间人或专业人士明知而协助相关交易,也应被纳入问责范围。

政府也应建立更有效的资产追回机制、专业资格取消机制,并在法律允许下,检讨是否褫夺相关荣衔。任何头衔都不应成为逃避问责的保护伞。

马来西亚不需要更多反贪口号,而需要真正改变让滥权有利可图的制度诱因。

朝圣基金局事件应成为重要转折点。国会必须行动,而不只是表态。每一名国会议员都应追问:谁促成这些决定?谁从中受益?谁知道问题却没有阻止?为什么相关漏洞长期存在?

人民的储蓄不是可以被冒险操作的资金,公共机构不是私人利益工具,政府合约也不应成为政治回报。公众信任一旦被破坏,最终付出代价的仍是人民。

国会必须立即行动,关闭制度漏洞,恢复人民对公共机构的信任。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
莫希丁阿都卡迪

2026年9月2日 文告